科创板IPO|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披要求,工大高科、中科通达科创板IPO过会

资本邦 2021-02-10

企业会计准则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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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资本邦了解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5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上午召开,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顺利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核。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工大高科:说明行业技术先进性、竞争实力及募投合理性

工大高科所从事的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业务具有专业化程度高、技术难度大的特点,主要面向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销售,公司在自主研发和生产自制关键设备及专用软件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化开发系统产品,主要通过参加招投标的方式获取项目订单,为行业用户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工大高科实现营收分别为8,599.77万元、1.27亿元、1.69亿元、6,852.06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29.95万元、2,097.42万元、3,722.63万元、1,342.78万元。

图片来源:工大高科招股书(上会稿)

工大高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魏臻,其直接持股比例为20.43%,通过华臻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2.7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3.18%的股份。

图片来源:工大高科招股书(上会稿)

本次科创板IPO上会,工大高科技术先进行、竞争力等问题遭到科创板上市委问询。

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工大高科代表结合行业趋势、市场空间、核心技术、现有业务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的行业技术先进性、竞争实力及募投合理性。

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工大高科代表结合公司所制定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及财务核算制度》,说明在不同研发项目之间进行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此外,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工大高科进一步说明公司在不同研发项目之间进行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中科通达:说明专利质押风险及具体防范措施

中科通达主营业务为通过新一代的信息技术手段,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提供专业的信息化服务。公司致力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为公安部门提供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及后续运维服务,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的可视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的治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科通达实现营收分别为1.59亿元、2.67亿元、4.43亿元、1.4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88.32万元、3,666.25万元、5,029.80万元、974.04万元。

图片来源:中科通达招股书(上会稿)

中科通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开学、王剑峰,两人合计控制公司40.06%股权。

图片来源:中科通达招股书(上会稿)

本次科创板IPO上会,中科通达专利质押风险、内控制度等问题遭到科创板上市委问询。

科创板上市委要求中科通达代表结合“一种基于覆盖网的道路交通协调系统及方法”专利质押担保情况,说明该专利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前述专利质押的风险及具体防范措施,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科创板上市委要求中科通达代表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说明申报期对信息化系统整体开发建设(含数据采集系统)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此外,科创板上市委要求中科通达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一种基于覆盖网的道路交通协调系统及方法”专利质押担保情况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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