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99800?肉夹馍胡辣汤商标维权,背后隐藏着一本万利的“黑产”

海西商界 2021-11-29

胡辣汤商标保护法律

2260 字丨阅读本文需 11 分钟

来源|海西商界(haixishangjie)

作者|松月樱

当地方味道包裹上了资本的外壳,也就变了味。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风波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在河南省焦作市默默工作养家糊口的胡辣汤商户突然收到了一纸法院传票,而起诉他们的就是同省的西华县胡辣汤协会。随后,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声明称,已责令该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北方胡辣汤“水深火热”,西方肉夹馍也“火上浇油”。和前者异曲同工的是,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胡辣汤”事件后也起诉了河南几十家含有“潼关”名称的店铺,瞬间被人质疑有“故意碰瓷”之嫌。

试想有一天门庭若市的“沙县小吃”“兰州拉面”“重庆小面”等不再属于所有人,而是需要人“加盟付费”,谁还会自主开店致力于特色传统小吃的宣扬呢?

所以到底是什么使各大协会趋之若鹜,纷纷抢占“商标”之争?

“版权”VS“索赔”

毫无疑问,这一件件看似离谱的事件背后,是被隐藏的“恶意维权和索赔”现象。

以此次的“胡辣汤”事件为例,涉事主体“西华县胡辣汤协会”申请的“逍遥镇”商标早已在2004年6月21日注册公告通过。但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各地的胡辣汤商户拔地而起,但协会却如“缩头乌龟”毫无动静。

时至今日,协会才把商户们告上法庭。据悉,胡辣汤协会要求商户们如果此事得到解决,要么入会每年交1000元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要么赔偿3万元到5万元。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肉夹馍商户身上,他们被要求赔偿的金额也是在3至5万元不等,如果想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

索赔利润如此之高,商户们叫苦不迭。据澎拜新闻报道,商户们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对此事感到非常莫名其妙:“用这个名字30年了都没事,现在为什么找我们来割韭菜”“现在名气大了,都知道逍遥镇胡辣汤了,就反过头来告我们商标侵权。”

面对民众的不满,西华县胡辣汤协会副会长只是这么回复:“前期发展过程中的确是放任性管理,没有规范化运作,但是从今年开始要统一维权了。”纷纷有不少人质疑,协会是否等着“逍遥镇”商标做大做强,再来“收割”?

某律师表示:“协会此举并不是在保护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就最近的两起商标纠纷进行了回复:“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协会们或许真的想要好好保护小吃商标的合法权益,但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维权真的妥当吗?

“维权”真面目

其实,恶意索赔现象在食品行业如“异军突起”,但在自媒体行业却有过之而不及。

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兴起,“读图”成为人们最主要的阅读方式之一。自媒体、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都成为图片盗版侵权的重灾区。图片版权日渐受到重视,相关案件数量和赔偿金额也成倍增长。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数据显示,2015年到2017年,图片类案件数量从1013件升至4000多件,单幅图片均价从1500元增长到了2500元。

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是好事,但越来越高的图片索赔金额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用“法律”来行不轨之事。

2019年4月11日上午,视觉中国网站将“黑洞”照片打上了“视觉中国”标签,而这也意味着如若要使用这张图片,就得支付一定的资金。这个举动撕开了图片公司利用图片版权进行“维权式营销”的真实面目。

很多公司都因此深受其害。2020年,贵州某公司使用了一则作品被一名福建省长汀县作者和一家深圳市某公司告上法庭,并被要求赔偿7万元。最终,法院判定原告诉请的数额过高,但仍需要支付4500元赔偿金。事后,被告方表示:“这更像一起碰瓷事件。”

同样的,福建商界传媒有限公司也经历了一起类似事件。2015年6月,其在微信公众号“海西商界”中使用了一则漫画,并在漫画中保留了原作者信息和水印,并不妨碍读者知晓该漫画的原创信息。

2020年8月,惟楚科技公司买下了原作者版权后,状告商界传媒有限公司侵权。海西商界在得知侵权后的第一时间删除了案涉漫画,并没有用于商业用途,且文章阅读量仅100多人次。虽侵权事实确存在,但较为轻微,造成影响较小。可惟楚公司却要求其赔偿13500元。

据天眼查,惟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截至2021年8月2日,已经有212条开庭公告,法律诉讼86条,且全是作为原告起诉。案件纠纷几乎都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著作权权属纠纷。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公开的惟楚公司四份判决书,其均以同一批图片向不同的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均仅支持了其1000元的赔偿数额。面对这种“敲诈勒索式维权”,海西商界积极提起上诉,但最终还是被判定赔偿6500元,折合每张图片约722.22元。

侵权罚款本无可厚非,要保护原创者的权益,但也要坚决反对以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的行为。

海西商界的遭遇并非个例。有自媒体曾公开控诉因使用了“黑猫警长”图片被索赔10万。数据显示,三年来全国近300家网站因侵犯著作权遭同一个公司索赔…

结语

以图片维权为幌子,实则通过批量诉讼获得利益,此种行为在自媒体市场已愈演愈烈。

只要是网站用了一张图,不管是直接发布还是转载发布,图片公司给出的侵权索赔价格几乎都是一万元。大部分被诉方不愿花费较多精力进行诉讼,选择按照诉讼方的要求来,结果越来越助长他们的恶意行为。

面对图片市场的此种乱象,全国各地也都有所行动。2019年,福建省省政协委员陈雨农就提出了《关于打击版权行业“勒索式维权”行为,促进版权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他认为“维权碰瓷”不可纵容 ,建议福建省尽快出台版权侵权裁量指导性意见。

2020年,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分启动“2020年”剑网活动,在工作目标中指出:着力整治图片机构、版权代理公司存在的假冒授权、虚假授权、恶意索赔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传播秩序。

法院维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本是善意的,但针对如今市场上存在的恶意维权现象,除了商户以及企业自身要加强版权意识,司法机关是否也应更加公平公正地综合考虑诉讼人提起诉讼的主观目的,维权成本等综合因素认定赔偿数额呢?

但是不管如何,相信终有一天,来自政府的审判之剑终会落到这些通过不正当方式试图牟利的人身上,而他们也终将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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