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小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电力电缆被查处

电缆网 2021-12-07

电力电缆能源

634 字丨阅读本文需 1 分钟

【电缆网讯】12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1民生领域 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七批)。其中一起为江西省吉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吉安市小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案。  

2021年9月18日,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江西省吉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吉安市小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力电缆线索移送吉安市公安局和吉安市检察院,10月15日,吉安市公安局已对此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于涉案的电力电缆已投入电力工程,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承建单位将不合格电力电缆予以拆除。

据悉,2021年6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吉水县凤凰城项目电力工程承建商购进但未使用的电力电缆进行检查,并对部分电力电缆进行抽样送检。经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其中由吉安市小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YJV 4*120+1*70的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样品,20℃时导体电阻项目不符合GB/T12706.1-2020标准要求(120平方毫米标准技术要求为小于等于0.153,检验结果为0.202、0.205、0.205、0.204;70平方毫米标准技术要求为小于等于0.268,检验结果为0.32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吉安市小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力电缆共涉及6种规格,货值为70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涉嫌构成犯罪,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电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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