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违规采集人脸信息被罚后,小鹏再次受到监管处罚

奇偶派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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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字丨阅读本文需 2 分钟

企查查APP显示,12月14日,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四会市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进展显示,该案二审已于9月28日开庭。12月14日,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东升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共5768228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案由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40亿元,由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在12月3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刚刚因为违规采集人脸信息被罚。

据悉,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使用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以此统计分析进店用户信息,

此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小鹏汽车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结果是,“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接连的被执行和处罚表明,小鹏汽车在坚守道德和遵守法律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人民网对此评论称,哪些是法律红线,哪些是道德底线,必须厘清并遵守,对小鹏汽车是如此,对其他行业的经营者也是同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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