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央行开罚单,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四家险企被处罚

证券之星 2022-02-23

人民币

1338 字丨阅读本文需 3 分钟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成为主流支付方式,不少城市的现金使用频率直线下降,这种情况在一二线城市表现的格外突出,一时间甚至给人一种现金似乎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错觉,这也使得不少公司慢慢丧失了对现金人民币的尊重,以至于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情况屡见不鲜。

  而对于这种情况,央行也一直在行动。

  央行出手,32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涉事部分单位名单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信息表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被罚险企有四家之多,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被罚。

  此外,通报中被罚数额最高的单位为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停车费,央行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央行表示,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此外,据人民银行介绍,2021年全国共核实拒收现金行为212起,对影响较小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影响较大的87起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数量占拒收现金数量比率为41%。

  同时,央行提醒,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央行多次提及人民币支付

  2020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以服务消费、畅通支付流通环境、保障民生为目标导向,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指引公告,加强规范引导,并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

  此后,央行仍多次提及人民币支付相关问题。

  2020年12月,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对外发布公告,要求因对外提供商品、服务或依法履职、管理需要,存在收付行为的各类主体应遵守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自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其中提到应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202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

  需要提醒的是,拒收现金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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