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5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2年5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安徽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本次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26起,其中5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6起。同时,通报对2022年4月30日处理到期,整改完成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了解除处理(被解除的不再在新通报中显示)。
5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
5月新增的6起不良行为中,涉及电线电缆类产品的共有3起,处罚措施均为:自2022年05月01日-2022年10月31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涉及供应商(产品)分别为:江苏红峰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架空绝缘导线)、任丘市嘉华电讯器材有限公司(导地线)、江苏鸿翔电缆有限公司(10(20)kV及以下电缆)。
其余3起分别涉及绝缘子、10kV及以下变电成套设备以及10(20)kV及以下隔离开关,处理措施也一样,均为自2022年05月01日-2022年10月31日,在安徽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其他电线电缆不良行为处理
在其他所有已通报、未到期的不良行为处理中,还有3起涉及电线电缆产品,其中1起涉及质量问题,相应产品被处以停中标资格1年的处罚,处理期到2022年07月31日到期。另外2起涉及偷工减料,涉及供应商的所有产品均被处以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罚,处理期到2024年04月30日到期。
国网安徽电力表示,新修订的《细则》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对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8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具体以约谈会议告知信息为准。
附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编号:2022-02
编辑:曹静来源:电缆网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