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发布督查通知,医疗机构重点要抽查这6个方面!

霍尔斯智库 2022-06-10

疫情传染病

1240 字丨阅读本文需 6 分钟

2022年6月7日 ,上海市卫健委发布《2022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该文件是继甘肃、四川发布随机督查计划之后又一地宣布全面抽查医疗行业。这也意味着2022年卫生督查监管的抽查工作已逐步在全国铺开。 根据规定,各地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地方抽查内容即国家抽查重点。

01 所有医疗机构,重点抽查6项内容

《通知》提到,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工作,并与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相衔接。

监督抽查内容共计12类,其中对于医疗机构而言,《通知》明确以下6项内容为检查重点:

1. 检查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

2. 医疗卫生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港澳门医师、台湾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

3. 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 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5. 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6. 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管理情况。

对医疗机构开展全事项检查的,除了上述检查内容,还包括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控制吸烟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的其他事项。

《通知》强调,监督检查发现涉及医疗机构的,要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02 基层医疗机构,严抓疫情防控3项内容

与往年卫生监督抽查行动相比,近两年的《通知》增加了对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督查。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第一线,是重点督查对象。

《通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的随机监督抽查比例为15%。

据霍尔斯梳理,将重点抽查以下三类:

第一、预防接种管理

疫情期间,部分地区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暂停或调整了当地预防接种工作安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正常接种需求。

根据《通知》要求,抽查辖区市抽之外的10%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是区抽查重点对象。

重点查这些:接种单位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第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防控,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控制情况成为本次督查重点。

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等传染病疫情报告是本次督查内容。

重点查这些: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第三、医疗废物整治

在以往,医疗废物管理都是每年卫生督查的重点,近几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医疗废物处置更是检查的重中之重。

重点查这些: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医疗机构污水消毒情况。

来源|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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