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材料情报NMT 2022-06-23

轻工业绿色制造环境保护

1012 字丨阅读本文需 3 分钟

6月17日,工信部、人社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一是加快绿色发展,绘制造纸等行业低碳路线发展图,加快完善能耗限额和污染排放标准,树立能耗环保标杆企业,推动能效环保对标达标,推动废弃产品循环利用。二是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强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绿色原材料采购,完善绿色工厂评价、节水节能规范等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制造典型。三是引导绿色产品消费,加快完善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促进节能空调、高效照明产品、可降解材料制品等绿色节能轻工产品消费。

加快绿色安全发展。有序推进轻工业碳达峰进程,绘制造纸等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加大食品、皮革、造纸、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行业节能降耗和减污降碳力度,加快完善能耗限额和污染排放标准,树立能耗环保标杆企业,推动能效环保对标达标。推动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造纸、电池、日用玻璃等行业废弃产品循环利用。在制革、制鞋、油墨、家具等行业,加大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低挥发性无铅有机溶剂工艺和装备,加快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标准制修订。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全面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铅汞铬等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绿色原材料采购,推广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绿色工厂评价、节水节能规范等标准,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培育一批绿色制造典型。鼓励企业进园入区,引导企业逐步淘汰高耗能设备和工艺,推广使用绿色、低碳、环保工艺和设备,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清洁生产改造、清洁能源替代、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节水工艺改造提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水平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引导绿色产品消费。加快完善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促进节能空调、冰箱、热水器、高效照明产品、可降解材料制品、低VOCs油墨等绿色节能轻工产品消费。引导企业通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等方式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行动。

提高企业差异化发展水平。聚焦家用电器、电池等行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培育自主生态,发展成为领航企业。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实现做优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协同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融通发展。

来源: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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