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柳青被罚100万元

奇偶派 2022-07-21

滴滴代驾柳青程维

997 字丨阅读本文需 2 分钟

7月21日,在宣布对滴滴进行审查的第384天,网信办公告: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网信办表示:经查实,滴滴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网信办就此事答记者问时提到:经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归纳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

一是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1196.39万条;

二是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83.23亿条;

三是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1.07亿条、年龄段信息5350.92万条、职业信息1633.56万条、亲情关系信息138.29万条、“家”和“公司”打车地址信息1.53亿条;

四是过度收集乘客评价代驾服务时、App后台运行时、手机连接桔视记录仪设备时的精准位置(经纬度)信息1.67亿条;

五是过度收集司机学历信息14.29万条,以明文形式存储司机身份证号信息5780.26万条;

六是在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539.76亿条、常驻城市信息15.38亿条、异地商务/异地旅游信息3.04亿条;

七是在乘客使用顺风车服务时频繁索取无关的“电话权限”;

八是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此前,滴滴还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以及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滴滴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

滴滴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全面深入自查,积极配合监管,认真完成整改。真诚地感谢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感谢社会公众的批评和监督,将引以为戒,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2021年6月30日,滴滴在纽交所上市。两天后,7月2日,网信办对滴滴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在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

2021年财报显示,滴滴年度总营收为1738.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417亿元增长22.6%。滴滴年度净亏损493.3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为106.1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净亏损为303.8亿元,第四季度净亏损为1.71亿元。

2021年底,滴滴曾表示,经认真研究,即日起启动在纽交所退市的工作,并启动在香港上市的准备工作。2022年6月,滴滴从纽交所退市。

如今审查结果已出炉,处罚已落地。滴滴还能否在香港重新上市,成为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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