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走天下”,我的“脸”谁保护?构建“算法向善”标准,刻不容缓

晓燕有话说 2023-08-22
2540 字丨阅读本文需 7 分钟

“刷脸走天下”,夸的不是社交能力,而是智能科技。一两秒就能搞定,只要你肯把脸对准屏幕。刷脸如此简单,如此高效,如此科幻,大大减少了带卡、按键、掏手机等麻烦。

但是,继2021年315晚会某卫浴品牌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被曝光后,去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上,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锁再次引起关注。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在助力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的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忧虑。

“人脸识别第一案”终审宣判

2021年,备受关注的“人脸识别第一案”终审宣判。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被判删除原告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和指纹识别信息,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2019年4月,郭兵支付1360元购买野生动物世界双人年卡,确定指纹识别入园方式。2019年7月、10月,野生动物世界两次向郭兵发送短信,通知年卡入园识别系统更换事宜,要求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园。但是,郭兵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个人隐私,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要求园方退卡。至此,他踏上了长达两年的诉讼之路。

对于郭兵来说,很显然,他并不愿意为了人脸识别可能带来的便利场景而让渡自己的隐私权。

“人脸识别第一案”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主要是因为其触及到当下最敏感的隐私信息问题。商家不仅涉嫌违约,还有过度采集信息数据、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嫌疑,令消费者担忧个人隐私信息数据保存和泄露风险。随着经济社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人脸识别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泛,该案不失为一个标志性信号,让公众认识到个人脸部特征隐私信息保护的重要性。

为此,人民网评论“人脸识别第一案”终审判决意义非凡。不过,该案的判决同样也引发了另一层面的 探讨,即 :人 脸信息算隐私吗?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在《人脸信息是敏感信息和核心隐私应该强化保护》一文中指出 :人脸信息是个人核心隐私,也是个人敏感信息。

人脸信息不仅涉及个人肖像,还包括身体、健康、年龄、种族等信息,甚至可能包括个人的心理信息。并且,人脸信息广泛涉及个人其他私密信息。比如,银行账户和人脸信息进行绑定、关联。一旦人脸信息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违法共享、转让,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于人脸识别被滥用的现象,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了“作恶”工具

“把脸露出来的时候,心里总是犯嘀咕。”网友这样形容使用人脸识别的感受。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人脸识别也给用户带来危机和压迫感;尤其是强制人脸识别,让不少人感到被冒犯。随着人脸识别应用场景的广泛拓展,一条条交错的识别线快速延伸到百姓身边,进车站、进公司、进小区大门,莫不要刷脸。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这种验证方式的排他性,并对人脸信息的不当收集和过度滥用感到担忧,进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1年3月,租户顾城搬入天津诚基经贸中心时被告知,除刷脸外没有其他进入方式,后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2022年7月,浙江宁波市民余先生将小区物业告上法院,要求物业删除其人脸识别面部特征信息,保证单元安全出口畅通,并提供其他自由出入方式。

与此同时,利用人脸识别技术犯罪案件也在增加。我们凭脸走天下,有人却藏在角落里,对着我们的脸悄悄算计隐私和身价。2021年,浙江萧山虞某某利用“AI换脸”软件,将从互联网等渠道收集的他人人脸信息与部分淫秽视频中的人脸信息进行替换合成,并将其传播在社交软件上获利;2022年2月,浙江温州陈先生报案称,自己被诈骗分子通过“AI换脸”技术佯装成好友,共诈骗近5万元。今年以来,“AI换脸”更成为电信诈骗的高发形式,7秒被骗30万元、10分钟骗走430万元等话题屡次登上热搜;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侦破相关案件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5名。

在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中,人脸信息的社交属性最强、采集便捷度最高,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因此,它既是快速识别个人主体的得力助手,也是精准侵犯个人权益的第一利器。无论刷脸赏景,还是刷脸回家,微小便利的获取,全是以让渡极为敏感的个人脸部特征甚至是更多生物识别信息为成本;作为犯罪分子的新型作案工具,人脸识别技术深深击碎了用户的使用安全感。

刷脸时代,应该是技术利人,而不是技术作恶。一起起官司、一桩桩案件表明,人脸识别与人格、财产及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公众对商家滥用自己独一无二生物数据的担心并非多余。

当下,许多手机软件要求获取的权限与产品功能定位风马牛不相及。比如,一个手电筒APP,竟然需要用户授予通讯录权限才能使用,简直匪夷所思。与之相似的,公众也想问一句,像景区、社区这类场所,有什么必要非人脸识别不可进入?

构建“算法向善”标准引导科技向善

和一部分人所秉持的应当引导“科技向善”的观点不同,相当一部分人脸识别领域的技术从业者认为,技术本身并无善恶之分,不能以人脸识别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太快为由,让技术“背锅”,而是应该以问题为导向,真正需要监管和引导的是“技术的使用者”,他们才是导致行业问题的根源。

不管是坚信“技术无罪论”,还是认为“科技需要引导”,单纯依靠技术升级,无法完全避免人脸识别带来的安全隐患。有新的防御手段,就会有新的攻击手段。尽管在现阶段,确实可以通过系统性优化人脸识别系统来解决一部分的安全问题,但技术升级终究只是增加了破解的难度和成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新技术向来是把双刃剑,重磅技术的出现往往会带来应用场景的颠覆性改变,也可能成为更多灾祸之源。因噎废食大可不必,万物智能化不可逆转。无需抗拒人脸识别的方寸屏幕,但确实到了为人脸识别安装隐私保护盾牌的时候。立法和监管端的不断收紧,对早日将刷脸技术的授权、使用、备案、管理等环节纳入正轨,起到了强大的引导、推动和倒逼作用。在法治框架下对刷脸应用开展协同治理,既是用户心愿,也是安全需求,更是大势所趋。

然而,这些努力目前依然撑不起公众对人脸识别技术全部的信任。破除刷脸一刻的心理障碍,还需要更畅通的刷脸认证解除机制、更多样的刷脸认证时效选择,需要更严格的法律红线、更主动的安全履职、更良性的市场竞争、更实在的用户口碑。此外,还可以通过智能技术本身赋能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甄别、监管和评估工作,以新技术手段规避新技术风险。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细分产品,人脸识别带来的重重问题,并不在意料之外,它是智能化时代在拓展和深化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也是人类智能在演进和提升过程中必须克服的阻点。安全和方便不是单选题,可以并行不悖。上天入地的智能产品,在不断重塑我们的生活方式,但不该重塑安全发展的既有理念。

人脸识别技术并无好坏之分,重点在于人类如何运用,“刷脸时代”下,无论是行业从业者,还是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我们个人,都需要从自身做起,客观看待技术,培养维权意识,坚守行业底线和企业社会责任,随着相关法律和监管成熟之后,相信未来人脸识别技术会更好地造福人类。

文章来源: 南阳政法,北青网,深蓝数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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