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 全面生效,新机遇下中国—东盟如何抓住能源转型风口?

风电俱乐部 2023-09-26
2575 字丨阅读本文需 7 分钟

9月16日,2022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在南宁开幕,本届论坛聚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背景下的“碳达峰、碳中和”这一主题,交流中国—东盟能源电力可持续发展,探讨双方清洁能源和绿色产业合作。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安洪光介绍,东盟国家是中国电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工程承包项目的主要市场之一。针对中国—东盟未来能源电力发展,安洪光建议,利用RCEP机遇推动互利共赢务实合作,立足“双碳”目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着力加强电力标准互认互通。

“随着RCEP的落地实施,东盟区域市场将更加开放,经贸合作将更为便利,这为深化能源电力合作带来了崭新机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允鹏说,各方可挖掘用好RCEP释放的巨大市场潜力,共同书写中国—东盟电力合作新篇章。

东盟国家海上风电市场潜力巨大

风电在东盟国家拥有巨大发展潜力,尤其是低风速风电,吸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

东盟是世界上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对于化石能源的依赖性较强,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转型是东盟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2021年11月举行的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上,东盟国家发布了《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APAEC)》(2021-2025),确定了2025年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提升至23%,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提升至35%的目标。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际部副主任周世春在2021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上指出,中国和美国风电渗透率已经达到5.4%和6.9%,而菲律宾渗透率仅为1.2%,泰国、老挝、越南更是都在1%以下。从开发潜能和目前规模来看,东盟风电发展空间巨大。

巨大的市场潜力,加之东盟国家大多属于热带季风气候,风电发展条件十分优越,近年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国风电企业将东盟作为“走出去”的主要目的地之一,而东盟国家与中国也签订了许多海上风电项目。

中国何以成东盟海上风电“优选”?

风电是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统称,其中,海上风电由于对技术要求更高、建造难度更大,当前仅少数国家掌握海上风电场建造的能力,这其中就有中国。

相比陆上风电,海上风电不存在占用土地资源和产生噪音等问题,对环境也基本无太大影响。成本方面,相较陆路运输,海上运输成本也更低。最后,海上的风能资源远比陆上丰富,产生的经济效益更高,同时,海平面摩擦力小,作用在发电机组上的荷载小,因此机组使用寿命也更长。

近年来,中国海上风电发展十分迅速。《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690万千瓦,同比增长4.5倍,累计容量跃居世界第一。同时,国际能源署预测,2040年中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与整个欧盟相当。中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跃升的原因在于,背后有着完整产业链和先进的海上风电技术的支撑。

得益于庞大的工业体系,中国在2021年就已成为世界第一大风电整机装备生产国,形成了完整的具有领先水平和全球竞争力的风电产业链和供应链,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海上风电技术也为中国风电产品提供了品质保证。在2021年,中国就已具备大兆瓦级 风电整机、关键核心大部件自主研发制造的能力,风电装机国产率达90%以上。传统风电机组技术日趋成熟的同时,中国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也取得了新突破。2022年11月,海南省万宁市政府与中国企业签署协议,将建设中国首个百万千瓦级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项目。

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链、领先世界的海上风电技术,铸就了中国海上风电的核心竞争力,这也正是近年来东盟国家陆续邀请中国参与本国海上风电建设的根本原因。

开拓东盟市场面临挑战

为了助力东盟国家加速实现绿色能源转型,中国提出将绿色能源发展作为“一带一路”发展的重点。3月28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动绿色能源国际合作,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

虽然中国企业积极在东盟开展风电的产业布局,但是客观上仍存在很多挑战。比如部分东盟国家工业基础薄弱,道路、电网尚待改善,缺乏大型施工设备和完善的本地供应链体系。

由于新冠疫情还有俄乌冲突的爆发,运输受阻,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当前风电项目最终建设交付以及长期运行成本产生了明显影响。

还有各国风电发展的阶段不同,政策支持存在差异性。比如越南本应该在去年就发布第八期的电力发展规划,但是由于煤电成本上升,以及中国做出停止在海外进行煤电投资的决定,越南政府需要重新对政策进行评估,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中国电建越南国别代表杜海洋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风电合作方面发展前景广阔。中国与东盟应该提升战略互信力度,深入对接政策和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电力务实合作,交流分享推动电力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改革和跨区域输送与贸易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2021年9月10日举办的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上表示,要加大对绿色低碳电力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项目促进当地电力产业对生态环境的友好性,推动构建“绿色融资”赋能“绿色电力”的合作新模式,在东盟区域内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新亮点。

RCEP 全面生效,向海新产业有无限可能

于2022年9月举行的中国—东盟电力合作与发展论坛以“双碳”目标为主题,聚焦RCEP生效实施背景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和绿色产业的合作。会上多数参会企业认为,RCEP会为中国与东盟深化能源电力合作带来新机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允鹏表示,随着RCEP的落地实施,东盟区域市场将更加开放,经贸合作将更为便利,这为深化能源电力合作带来了崭新机遇。自中国推动风电产业“向海”以来,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的海上风电项目成果丰硕。截至目前,中国企业已在越南承建了金瓯350兆瓦海上风电、朔庄薄寮171兆瓦海上风电、平大310兆瓦海上风电等项目。此外,中国远景能源集团还将作为合作方之一,为位于泰国湾的Hanuman260兆瓦风电项目提供65台4兆瓦海上风电机组。

其中,越南金瓯350兆瓦海上风电是东南亚目前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2021年6月21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越南WTO公司签订越南金瓯35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EPC合同,该项目分为A、B、C、D四个风场,建成后每年将新增发电量约11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约 45 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8万吨,显著改善当地乃至整个越南南部地区的电力短缺现状。

此前,在“2023 菲律宾海上风电论坛”上,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长阿尔弗雷多·帕斯夸尔说,菲律宾四面环水,拥有漫长的海岸线,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并表示,欢迎中国企业投资菲律宾可再生能源领域。

相信未来,在RCEP的推动下,中国—东盟还将迎来更多的海上风电合作项目,海上风电也将成为有力促进中国—东盟绿色低碳合作与发展的“蓝色动力”。

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网,中国东盟报道,东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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