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5月起新增不良行为处理6起

电缆网 2020-06-22

电力冀北电力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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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网讯】6月2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冀北电力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66起。

其中5月份新增不良行为6起。其中5起为一般质量问题,1起为较严重质量问题。但处理措施均为2020年5月29日-2020年11月29日在冀北公司集中规模招标中,暂停相应产品的中标资格。处理范围则分别为:箱式变电站(3起)、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2起)、电缆保护管。

此外,5月份还有1起延长处理的不良行为,由于供应商相应产品在3月抽检中被再次发现存在一般质量问题。考虑到该供应商上次相应的不良行为处理期满,整改验收未通过,对该供应商在相应物资种类标包中,延长处理期:2020年5月29日-2020年11月29日在冀北公司集中规模招标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

序号

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根据通报,在所有66起不良行为处理中,除5月份新增及延长之外,仅有9起不良行为仍在处理期内。

国网冀北电力提示,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出具《供应商整改报告》,并联系具体项目单位,将整改报告提交至项目单位,并由项目单位组织整改验收。按照一般程序,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可解除。

编辑:曹静来源:电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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