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扩容跟投制度,首次把董事、监视、高管纳入跟投范围

亿欧网 2021-06-16

万科万科股权之争董事

847 字丨阅读本文需 2 分钟

6月15日,万科对外发布公告,拟对董事会在2020年5月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完善复杂项目及非开发业务跟投机制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主要是调整非开发业务的跟投人员和跟投权益比例上限。

经过本次修订,非开发业务的跟投人员范围将扩大到管理层。修改后的《议案》具体规定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法定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以非开发业务的核心经营团队、骨干员工为主,具体跟投人员以届时确定的跟投方案为准。

这是一次较为重大的改变,在万科原本的跟投制度中,公司董事、监事、法定高级管理人员都不在跟投人员范围内。原版《议案》对跟投范围有较大的限制,除公司董事、监事、法定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员工可参与跟投,并以复杂项目所在事业集团(BG)和非开发业务所在事业部(BU)的员工为主。

在跟投人员范围扩大的同时,跟投范围也有所增加。公告称,为了提升非地产项目的跟投层次,本次跟投机制进行迭代的范围主要为万科近年来开展的非开发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仓储、商业、长租公寓、冰雪、教育、企业服务、食品业务,未来拟拓展的非开发业务。

此次《议案》修订的重点还包括调整跟投权益比例。原版《议案》规定,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万科在该项目/业务所持权益比例的10%,而在修订后,修订后,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业务权益比例合计不超过20%,对于万科股权比例低于50%的业务,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权益比例还需不超过万科在该业务所持权益比例的40%。未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同意,单一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业务权益比例不超过3%。

针对本次修订,万科表示,本次修订是为加快非开发业务的发展,充分激发非开发业务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当家人”意识,稳定和吸引人才,并推动公司内部资源协同,实现“一盘棋”长期稳健发展,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

万科作为国内房地产龙头企业,跟投机制是万科事业合伙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万科从2014年就开始在项目层面实施跟投机制,目前已历经5次迭代。据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介绍,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来自黑石,对于万科的发展有着较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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