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盛新材拟冲刺A股市场,前五大股东持股5%以上

资本邦 2020-12-15

股东股票投资

448 字丨阅读本文需 1 分钟

12月14日,资本邦获悉,浙江鸿盛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盛新材)拟A股IPO。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与拟上市公司鸿盛新材签订了辅导协议,受聘担任鸿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为保证辅导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特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境内上市公司的必备知识,针对鸿盛新材的具体情况拟定本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鸿盛新材专业从事复合材料及下游应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类别包括硅酸盐类复合材料制品、聚四氟乙烯复合材料制品、化纤类复合材料制品和工业除尘、脱硫及脱硝设备等。

公司股东宋朋泽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5.63%,同时通过辽宁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9%,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9.11%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前五名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辽宁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宋朋泽、衢州隆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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