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29.66万元货款!京华新材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资本邦 2021-06-24

执行人法律

564 字丨阅读本文需 1 分钟

 

6月23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京华新材(836134.NQ)于近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显示,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广汉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如下:

一,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广汉市恒达纸管厂货款296648元及资金利息(以29664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0年8月3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广汉市恒达纸管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3032元,由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广汉市恒达纸管厂已预交,其自愿同意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实际履行中直接向其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京华新材称,控股子公司贵州博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正积极解决,争取早日向法院申请撤销被执行人名单,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据悉,京华新材于2016年3月16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及销售水性环保表面保护新材料产品、无尘产品以及提供各类产品在生产、流通环节的表面保护解决方案。

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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