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重要数据应在境内存储

IT之家 2021-08-20

大数据汽车数据处理

610 字丨阅读本文需 1 分钟

IT之家 8 月 20 日消息 今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官方表示,《规定》的出台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对于汽车数据的官方解释为: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所称汽车数据处理,包括汽车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涉及汽车数据处理的全生命周期)

IT之家了解到, 《规定》明确了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一般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处理汽车数据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

《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还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终止收集等具体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其他要求。汽车数据处理者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收集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识别特征信息。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来源: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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