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被盗了 保安监守自盗

华龙网 2014-07-29

机器人工厂保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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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盗物价值40万

  保安被判5年一工厂的保安利用职务便利,盗走公司价值40万元的后企图销赃未果。市第一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郝某兵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保安盗示教器

  2013年4月,被告人郝某兵入职中山市民众镇中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做保安。2013年7月24日晚上,郝某兵利用其担任公司保安,负责看管机械手区车间的职务便利,乘公司停电之机来到上述车间,将示教器10台(价值人民币405000元)及联想电脑1套(价值人民币6600元)搬出车间并扔到公司围墙外,后将赃物转移销赃,但销赃未果。

  同年12月27日,郝某兵在其租住的中山市民众镇仁和路某房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公安人员在郝某兵的配合下缴回上述机器人示教器9台及电脑1套。归案后,郝某兵如实供述其上述罪行。破案后,缴回的赃物已发还被盗单位,其余赃物未能缴回。

  网上销售赃物未果

  庭审中,郝某兵表示知道机器人示教器很值钱,但不知道具体值多少钱。他想通过网上销售赃物,拍了机器人的照片,在网上找到那些收二手机器人的店及联系人,并把照片发给他们,最后因价钱不合适而没有交易成功。“最多的一个给每台8000元,我想到他给的价钱太低了,所以没有交易成功。”郝某兵说。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某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郝某兵归案后如能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决郝某兵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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