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佳机器人”并购“乐高”给老顾客留难题

网易新闻 2015-02-27

乐高机器人乐高机器人

671 字丨阅读本文需 1 分钟

  “我给孩子在乐高培训机构定了一年的课程,交了4000多元的费用,后来学校被历下区山大路203号艺高学苑2楼博佳培训机构收购,现在需要到新学校学习。”25日,市民郑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家住在济南大学西校区附近,去山大路上课得走12.5公里,便与相关负责人张老师商量将剩余的课时,转往博佳机器人培训机构和谐店学习。店方虽承诺协商解决问题,但从2014年5月至今一直没解决。

  “当时张老师答应,剩余的19节课时,其中7节在山大路上课,剩下12节转往和谐店,和谐店老师也和我电话沟通过上课时间。”郑女士说,就在她准备去和谐店上课前,张老师又给她打来电话称,因系统不同,不能转校补课。如果想去和谐店上课,必须再交一年的课时费用,可用老会员的优惠价报名。

  郑女士不解,同是博佳机器人,为什么必须去山大路店上课?既然系统不同,为什么续费后又可以上课?对此,博佳机器人培训机构山大路店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只是收购了乐高培训机构,该消费者的费用全部交给了乐高培训机构,并没交给我们,我们只负责给她补课。”他表示,最初培训机构交接的时候,原培训机构并没提供郑女士任何信息,导致他们没及时与郑女士联系,在原培训机构的考勤表上,他们找到了郑女士的相关信息,这才联系上。“我们能给该消费者补齐剩余的课程,但必须在山大路店。”该负责人说,问及为何续费后可转去上课?他表示这是内部系统的问题,不方便解释。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亮表示,博佳机器人培训机构收购乐高培训机构的同时,将乐高培训机构的账务问题一并收购了。“既然消费者续费后,相关课时就能转到和谐店,这就说明两个店之间存在必然联系,没理由必须续费才能转校学习。”消费者可根据法律中的“情势变迁”原则,要求店方将课时转到和谐店学习,或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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