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经济的问题与风险

中国智能化网 2020-06-18

数字经济经济信用政策

776 字丨阅读本文需 2 分钟

 

“数字经济”成今年两会高频词。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马化腾、丁磊、张近东等企业家和代表委员们在议案、提案中呼吁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从全球看,数字经济在中国发展有自身优势。“我们在数字经济领域和发达国家的差距相对较小,同时中国的产业配套能力比较强。”刘世锦说,“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的融合需要很多产业配套,而这是我们的强项。”他说,中国有包括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在内的14亿人口形成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容易形成规模经济,这也是很多国家做不到的。

 

中信证券发表文章认为,COVID-19疫情加速全球数字化进程。未来2-3年中,平台应用类公司如互联网、云计算巨头,以及数字新基建领域的龙头公司将得到长足发展。

 

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首先,自然人成为数字经济重要参与者,需要进一步政策支持。数字经济提供了以前所不具备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新的用体系以及监管手段的改变,为商业活动准入门槛的降低创造了条件,自然人因此可以获得以前所不能具有的权利。首先,自然人获得开网店的权利;其次,自然人获得国际贸易的权利。自然人在商事活动中获得的这两项基本权利,与目前的工商和国际贸易管理方式、国际贸易规则等并不适应。

 

其次,数据权属不明确,流转困难。数据产生、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于不同的主体,既有个人、企业,也有政府。数据只有充分利用,才能发挥其价值,才能为个人、企业、社会带来福利。目前,数据权属的规范尚不明确,数据的流转存在困难。

 

另外,信用体系建设和治理待完善。信用是数字经济的灵魂,没有新型的信用体系,数字经济就无法发展起来。用更多元化的数据、覆盖更海量的各类主体、提供与每一主体信用相匹配的精准服务,正在成为大数据时代信用发展的现实。在此进程中,信用治理应特别注意两大问题:一是严格区分作为软约束的信用惩戒和作为硬约束的行政处罚的边界,避免以失信惩戒之名,行行政处罚之实;二是多方协同共治,严厉打击炒信等灰黑产业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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