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对锂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

电车汇 2021-11-18

锂电池时政

433 字丨阅读本文需 1 分钟

电车汇消息:今日,工信部电子司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提出,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针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最新的规范条件明确了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产品性能、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企业需按照要求向工信部申请公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复核,同时工信部将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附件: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文章摘自 电车汇 20211118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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