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互联网广告不得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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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随着大屏设备的不断普及,包括大屏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大屏电视等,各种花样的广告也不断的侵蚀着这些大屏设备,令人非常苦恼。

官方多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多次从各方面切入整治,现在最新的广告规定也在征求意见了。

据@老板联播 消息,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

(三)实现单个广告的关闭,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

(五)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意见稿也对违法处罚作出明确: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利用互联网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对执法机关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作者:建嘉来源: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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