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短视频特效道具有著作权,抖音视频的专利技术如何?

有观君 2021-12-08

科技新闻

601 字丨阅读本文需 2 分钟

近日,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消息,人机交互特效道具是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无形介质形式和手段所创作的新型视听成品,用户不再仅仅是内容产品接纳方,更是主动的、直接的内容提供方,该种对调式转化的用户体验大大加速了文化产品的传播与繁荣,但著作权侵权问题随之涌现,特效道具是否构成作品、其独创性来源等问题亟待明确。

据介绍,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涉案特效道具是否构成视听作品。窗花剪剪作为人机交互形成的视听成品,判断其是否具有独创性,需从基础展示画面是否具有独创性以及人机互动生成内容独创性来源两个维度进行分析。

在本案中,“窗花剪剪”的情境设置包括了“鼻尖识别定位”、“鼻尖痕迹复制”、“纸张选择”、“场景设置”和“展开方式”等步骤和内容,体现了制作者在场景设置、元素创作、画面衔接等方面的具象创作。这种表达方式是对剪窗花这一思想的独创性表达,理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智慧芽专家表示,截至最新,抖音及其关联公司在126个国家/地区中,共有817件专利申请,其中,与视频直接相关专利技术有402件。据悉,2021年11月8日,抖音在近期的新版本测试中,上线了“听”视频模式,用户在切回桌面或者锁定屏幕后,可以像听书一样,继续“听”抖音 App 里的视频。该“听”视频功能还处于测试阶段,测试到的用户的短视频界面的上方有“听视频模式”的提示。听视频模式更适合于短故事和新闻等内容。抖音测试的听视频模式属于在线音频。由此可见,抖音目前在音视频领域着实在发力。

(备注:智慧芽全球专利数据库收录数据包括126个国家/地区中已经公开的专利,一般来说,专利从申请到公开可查询,需要4到18个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本网。非本网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发现有任何侵权内容,请依照下方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0赞 好资讯,需要你的鼓励
来自:有观君
0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0/1000

为你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