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卫健委颁发2022版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手册!

霍尔斯智库 2022-05-26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管理

1428 字丨阅读本文需 3 分钟

近日,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要求,保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在专家研讨、专题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政策文件,对《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以下简称《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进行部分修订,形成《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01修订背景

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各省和各医院提出的意见建议、文件更新及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操作手册,优化细化操作手册指标解释及文字表述,为绩效考核工作提供精准、有效的参考依据。

02修订原则

(一)稳定性。延续《操作手册(2020修订版)》中明确的绩效考核范围、指标架构和顺序。指标名称、指标属性、计算公式、指标来源和指标导向等内容基本不变。

(二)统一性。为规范数据采集,统一指标说明、指标意义和相同数据的统计口径。

(三)准确性。确认有关指标定义、指标说明和指标意义中涉及的数字、年份、内容、依据和脚注等,以最新政策文件和《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为依据对其进行补充完善,保证权威性和准确性。

(四)简洁性。修订文字表述,将需要阐明的概念以脚注形式标注,使“指标说明”更直接清晰,便于使用者查找核对。

03修订内容

(一)增设或修订延伸指标。

一是在指标7原有内容之上,增设对于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使用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占比的考核内容;在指标8原有内容之上,增设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成比例的考核内容;在指标24原有内容之上,增设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占比的考核内容。

二是在指标20延伸指标基础上,剔除有关项后的医疗收入增幅。用于反映剔除散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罕见病用药收入,长期处方产生的药品收入,以及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中谈判类药物收入后的医疗收入增幅情况,并将剔除项应用于指标21-22。

(二)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标统计依据,如加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等文件。涉及指标6-8、11-12、15-16、18-20、23、27-28共13个指标。

(三)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根据医院在填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一是指标10中分母由“同期耗材总收入”修订为“同期卫生材料收入”,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保持一致。二是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指标说明,涉及指标6-8、10、14-16、18-25共15个指标;更新或增加指标脚注,涉及指标2、4、7、8、18-20共7个;更新指标来源,涉及指标7、8、18、20、22共5个;更新指标解释,涉及指标8共1个。

为使相关数据具有可比性,实施动态监测,针对各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对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提供说明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本次考核的定量指标数据在既往基础上增加2021年度数据。各地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数据质控,提升数据质量,不断探索运用数据质量作为系数对指标结果进行调整的应用机制。

用于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微创手术目录、三级手术目录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

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也是一项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会出现新的问题,我们将不断完善操作手册,协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高质量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另行制定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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