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摘登
关于建立核电退役管理制度、公示退役资金来源方案的建议
一、全球退核减核已成趋势
在欧盟“2050年超过80%的电力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战略目标的指导下,欧洲国家正一致探索零碳能源转型之路。2011年福岛事故后,为避免强放射性物质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直接伤害与长期潜在的特殊风险,当前除个别发达国家英国、法国、以及几个东欧国家有少量在建机组外,多数欧洲国家呈现出明显的弃核减核态势,而全面转向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除了安全风险,核电价格与风电光伏相比已不具备竞争力,所有新建核电站自建成之日起其发电成本就会高于光伏成本,而且储能系统价格的下降增加了风能太阳能发电的可调度性,减少了对核电这种基荷能源的依赖。从安全性和经济性来看,减核退核成为大势所趋。
二、核电退役、核废料处理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的过程
欧洲核电从上世纪70年代兴起到现在,已有五十余年的历史。已经有一批核电站进入退役进程。中国在运在建核电站已60多座,数量世界第二,核电退役必须提上日程。然而,核电退役、核废料处理是“请神容易送神难”的过程:耗时漫长、没有成熟技术,且耗资巨大。第一,核电退役的安全性问题。安全隐患不仅体现在核电站使用过程中的事故风险,还体现在核废料在冷却、运输、存储过程中的放射性危险,以福岛核事故为例,事故发生十年后,已经累积了上百万吨的核废水,最终将流入太平洋。第二,核电退役的清洁性问题。从整个核电生命周期来看,核电站关闭发电功能之后,放射性废料需要先冷却数年,然后送往干燥存储区,在冷却、运输和存储的阶段都需要大量除核电外的其它能源供能。第三,核电退役具有经济性问题。有些国家的退核经验显示退役核电站比建设核电站可能需要更多资本投入,放射性物质的清理、核电设施的逐步拆除、核电土地的重新启用都需要大量资金的多年持续投入。2005年在匈牙利南部建设的干燥储存区单建设就花费了3.1亿美元,成本高昂。据日本政府2016年预计,日本东京电力公司需承担的福岛核电站事故后续处理费用将超过1700亿美元,其中包括设备报废费用、赔偿金以及清除污染工作的费用。
三、核电退役必须做长周期规划
核电退役要做长周期的规划,不仅需要考虑退役总成本,还要重点考量核电站退役期间的散热费用、运维费用以及生态环境成本。第一,核电站退役的成本高昂:德国、瑞典、美国等发达国家纷纷公布了核电站退役预计总费用及退役资金来源,高达几百亿美元的费用往往来源于电费征税或专项投资,以瑞士为例,其在本国《2050年能源战略》中预计两个反应堆的退役费用达247亿美元,由运营商支付。第二,核电站占用期间的土地使用成本及周边禁止开发建设土地的土地使用费需要明确。第三,核电站退役期间的散热费用和及运维费用需要做长周期规划。由于核电站退役期间需要支付相当量的散热及运维资金,核废料数万年间都要支付一定的运维费用,而其产出仅在发电期间产生收入。仅有几十年经营周期的公司与核废料数万年的处理周期完全不匹配。第四,核废料将给子孙后代造成严重环保问题,是人所共知。核废料具有极强烈的放射性,其核辐射影响期长达数万年甚至几十万年,核废料填埋地占用土地至少数万年,危害人类和自然环境。核废料及核废水数万年保存的风险管理成本和生态成本,以及数万年的土地使用费由谁来支付?仅由核电公司筹措这些费用还是全民筹集?是由使用核电的这一代人预支未来数万年的费用,还是现在立法,以数万年核电税的方式由子孙后代来支付?这些重大问题只能由全国人大立法明确。
四、政策建议
由核电主管部门编制核电站退役预案,明确核电站退役资金筹集方案,明确核废料数万年存放的运维成本和生态成本的筹资方案和土地使用方案,向全社会公示。该方案应提交全国人大审批,就“核电站退役”问题立法。
在全国人大审核完成核电站退役法律生效之前,不得新建核电站。
建议提交人:
姜希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
研究支持团队:
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何继江、刘一凡、李若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王亦楠
附录:
碳中和论坛档案室:视频回放、研讨会议程、PPT
退煤?退核?欧洲如何实现电力系统转型?
2020年度提案有:
关于实施人人光伏发展战略, 推进能源革命的建议
明确中远期低碳发展目标的建议
光伏电站建设开展生态招标制的建议
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光伏+生态修复合作的建议
尽快发布各省配电价格,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清洁供暖大力推进“煤改生”
今年将提出:
关于实施净计量政策,加速光伏发展的建议
关于创新城市能源规划方法,开展区域能源规划,落实碳中和规划的建议
关于碳中和愿景下加强桑干河-永定河流域协同发展的建议
关于鼓励建筑安装光伏与建筑节能措施协同的创新政策的建议
关于建立核电退役管理制度、公示退役资金来源方案的建议
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中创新给排水管网设计的建议
关于我国新能源产业融资创新的建议
关于采集扶贫光伏电站土地性质和生态数据的建议
关于开展路侧光伏政策研究的建议
关于与欧洲方面合作开展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生态足迹评估规范的建议
关于发起与欧洲各国开展人均一千瓦光伏竞赛倡议的建议
关于漂浮式光伏电站建设的政策建议
关于停止新建煤电并制订中国30/60愿景下退煤路线图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基础设施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的建议
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与生态保护协同规划管理体系的建议
关于开展中国2060年碳中和状况下光伏发展情景研究的建议
关于建设一万个10千瓦光伏村镇,发展普惠式光伏,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关于增加光伏用电土地类型的建议
关于打造100家零能耗污水处理厂示范项目的建议
关于开展在农业用地上发展光伏建设推进碳中和的研究的建议
关于加强自行车出行体系建设,促进交通碳减排的建议
关于设计“沼气证书”政策,推动生物质能源沼气产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以建筑节能为中心,大力推进居民建筑分楼栋热计量的建议
关于构建建筑能效认证体系,推进建筑碳中和进程的建议
何继江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研究员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清华MBA校友能源环保协会副会长
这是何继江的个人微信公众号,也发布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的原创文章。
普及绿能,淘汰碳能。
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社会发展。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 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