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0-01-08

减持公告股东股票

1357 字丨阅读本文需 3 分钟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科沃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564,477,600股,大股东泰怡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怡凯”)持有公司37,053,41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6%。

 

  泰怡凯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13,795,9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4%,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怡凯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泰怡凯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将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30%,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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